孝感市住房管理局:http://www.xggjj.com/
孝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在原孝感市城镇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经市编委批准于2007年设立的直属市人民政府的正县级事业单位。在市委、市政府和各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密切配合下,孝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着对政府、对群众、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以维护单位及职工个人利益为己任,致力于不断改进服务措施,提高管理水平,发挥资金效益,公积金管理事业得以不断发展壮大。在资金管理活动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恪守“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管理原则,在严格执行上级政策法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办法的同时,积极研究探索资金安全营运、防范风险的措施与手段,制定业务操作规程,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开通住房公积金电话查询业务、网上查询、发放对帐单、定期向社会公布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情况,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得到提升,资金有效安全营运得到了较好实现。孝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市委、市政府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窗口,承担着推进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重任。在事业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将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进一步强化资金筹集措施,规范资金管理,拓展业务领域,通过资金的科学调度,合理使用,力求对城镇居民解决住房问题、改善住房条件提供最大限度的帮助,为大力推进“五个跨越”、加快建设“五个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1.1单位职能
根据孝感政办发[2010]120号文件精神,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指导和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
(二)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三)负责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转移、封存等情况。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五)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
(六)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七)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八)接受政府委托管理市本级其他住房资金。
(九)承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