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科技局:http://www.tzinfo.gov.cn/
台州市科学技术局是市政府主管科技工作和地震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是:
(一)牵头拟订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工作方针、政策,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科技创新环境营造、人才培养、条件建设和研发支持等方面的各类科技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科学技术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产业化工作,牵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科技投融资体系建设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的政策和措施,负责全市科研院所体制改革和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指导技术市场、科技中介机构、民营科技机构和科技社团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普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市科技宣传信息和软科学研究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制定全市企业科技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科技孵化器、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等各类科技创新载体和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和措施,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等各类科技园区的建设。
(六)负责拟订和实施科技促进工业、农业、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七)加强与中科院、工程院、高校院所、国防科技系统等各方面的科技合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促进联合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
(八)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市级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九)负责拟订全市科技成果推广的政策和措施,做好科技成果管理和科技奖励评审的组织工作。
(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十一)在授权范围内,负责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组织拟订国际科技合作和交流政策,制定和实施相关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国内外先进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技术出口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开展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牵头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规范专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责任,负责全市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专利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
(十三)指导协调市政府各部门与各县(市、区)的科技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科技强市和知识产权战略,推动各地区、各行业科技进步。
(十四)管理全市地震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地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地震安全性评价、震灾预防、地震应急和震后救灾重建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台州市科学技术局内设4个职能处室:办公室、高新技术处、综合计划处、成果与科技合作处,单设台州市知识产权局。
负责管理地震工作办公室、市科技信息研究所、市科学技术开发中心等3家下属事业单位。
地址:台州市市府大楼14楼
公开电话: 0576-88510571
监督电话: 0576-88515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