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中国海警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信息网:www.chinahjzs.net

信息来源:教育网址 作者:考试网址 发布时间:2014-11-14 22:09:27



2015中国海警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信息网:www.chinahjzs.net

中国海警局主办,是中国海警招聘接收应届毕业生网上报名唯一官方网站。凡是参加2015中国海警报名的考生,截止2014年11月25日,符合招收条件并有意应聘者请登录中国海警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信息网(http://www.chinahjzs.net/),在报名时限内进入报名系统填写、制作并打印《诚信保证书》,并附本人近照(1寸、2寸蓝底免冠正面照片各2张,背面用铅笔注明院校、姓名)及个人自荐材料、身份证、学生证、成绩表、学籍证明、各类获奖证书、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或院系印章),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寄送所报海警总队政治部干部处,亦可由毕业生本人以特快专递形式寄至所报海警总队政治部干部处。
中国海警各单位接收大学生工作通讯录

单 位:中国海警局

地 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1号

联系人:韩胜利、赵俊杰

邮 箱:zhwhcc@126.com / nybzjj@126.com

:01068048248

单 位:海警北海分局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云岭支路27号

联系人:王乐朋

邮 箱:wanglepeng.521@163.com

电 话:15953299411

单 位:海警东海分局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真北路2166号渔政大厦

联系人:殷秋明

邮 箱:1520036024@qq.com

电 话:15359510011

单 位:海警南海分局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50号

联系人:卓继辉

邮 箱:zhuojihui@qq.com

电 话:13922218116

单 位:辽宁省海警总队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海警路1号

联系人:杨 楠

邮 箱:yangnan1982@163.com

电 话:18741706555

单 位:天津市海警总队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经济区晋州道726号

联系人:李杰伟

邮 箱:tianjinzzb2014@163.com

电 话:13821182685

单 位:河北省海警总队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天翼路16号

联系人:郭之栋

邮 箱:41986463@qq.com

电 话:18903332000

单 位:山东省海警总队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0667号

联系人:郭 波

邮 箱:gb_guobo@sina.com

电 话:18615178191

单 位:上海市海警总队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江东路1239号

联系人:甘 露

邮 箱:gl0902@163.com

电 话:18616356119

单 位:江苏省海警总队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定淮门大街9号

联系人:吴成长

邮 箱:737505897@qq.com

电 话:13515118028

单 位:浙江省海警总队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风情大道239号

联系人:付晓辉

邮 箱:fxh305@163.com

电 话:13968907265

单 位:福建省海警总队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59号

联系人:何可希

邮 箱:fj_hjzs@163.com

电 话:13075879803

单 位:广东省海警总队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489号

联系人:曾 锐

邮 箱:gdhjrjdxs@163.com

电 话:13247678133

单 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海警总队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英华路81-1号广西海警总队213室

联系人:陈雪雅

邮 箱:gxhjzsbm@163.com

电 话:0771-2706232

单 位:海南省海警总队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甸环岛路10号海警一支队

联系人:张 亮

邮 箱:zll811225@163.com

电 话:18608970101

中国海警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策问答

一、中国海警为什么要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中国海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的有关规定,每年有计划地接收一定数量品学兼优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是为了补充干部来源,有效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为部队履行使命任务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实践证明,广大地方大学生入警后热爱警营、奉献警营、建功警营,在部队建设和各项工作任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范围有哪些?

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进入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目前中国海警急需的专业有哪些?

目前,中国海警紧缺的专业主要有: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通信工程、外语(日语、越语、朝鲜语、马来语)、法律(海洋法、国际法、国际关系)。

四、哪些毕业生不属于中国海警接收范围?


(一)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职业技术学院非航海专业、职业大学、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三)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四)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五)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六)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含)以上或1门(含)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七)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八)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五、对接收对象的政治条件有何规定?


接收对象必须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海警事业。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


六、对接收对象的学历条件有何规定?


主要接收本科(含)以上学历毕业生。海上治安管理、海上缉私、海警舰船等特殊岗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接收部分公安专科、航海专科毕业生。


七、对接收对象的年龄条件有何规定?


大专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在22、24、29、34周岁(截止毕业当年8月31日)以下。工作急需的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八、对接收对象的身体条件有何规定?


必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双眼裸视力,拟安排到指挥岗位的毕业生不低于4.6,拟安排到技术岗位的不低于4.3。


九、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接收工作按以下基本程序:(1)接收单位组织宣传动员;(2)毕业生按照接收单位发布的招录简章规定的时间、方法自主报名(禁止重复报名,每名毕业生在中国海警范围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3)接收单位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4)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全国统一知识能力考试;(5)接收单位组织考核考察;(6)拟接收人员参加集中培训;(7)按程序呈报审批入伍。


十、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考试考核工作有何规定?


接收对象必须通过由公安部政治部组织的全国统一知识能力考试和由接收单位组织的考核考察。凡未参加或未通过全国统一知识能力考试,以及考核考察不合格者,均不予接收。


十一、考核考察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主要包括体检、面试、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和政治审查。


十二、接收对象需经过哪些培训?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入伍后,统一安排到海警相关院校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1年。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入警培训、岗位任职培训和当兵锻炼。其中:


入警培训不少于6个月,主要进行入伍教育、政治思想教育、理想信念和职能使命教育、优良传统教育、条令条例和作风纪律教育以及军政基础训练和海上适应性训练;


岗位任职培训不少于3个月,主要进行基层岗位适应性训练,突出实践教学、实际操作,培养第一任职能力;


当兵锻炼时间不少于3个月,主要使接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加深对中国海警的感性认识,熟悉基层工作,增进与士兵的感情,提高带兵能力。


十三、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筛选淘汰有何规定?


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对学历学位、身体条件、档案材料、考试成绩等不合格者,以及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海警工作的,均予以淘汰。


十四、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入伍时间、任职时间和职级待遇如何确定?


入伍和任职时间均从报到当年的6月30日算起,由有任免权限的单位下达任职授衔命令。职级待遇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确定。在首次评授警衔、定职定级以及福利待遇等方面,与同期入部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目前定职授衔的具体规定是:大专毕业生,授予武警少尉警衔,定为排职(技术14级);本科毕业生,授予武警中尉警衔,定为副连职(技术13级);硕士研究生,授予武警上尉警衔,定为正连职(技术12级);博士研究生,授予武警少校警衔,定为正营职(技术10级)。


十五、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后如何安排工作岗位?


中国海警接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除部分人员安排到专业技术岗位外,一律安排到基层一线相关岗位任职,在基层一线相关岗位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十六、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后服役年限有何规定?


中国海警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后,除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经组织安排外,个人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具体服役年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有关规定执行。

2015年度中国海警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简章

●接收对象

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2015年6月毕业)。以国家“981”、“211”工程院校和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部所属重点高校为主,兼顾其他普通高等学校及公安专科学校毕业生。

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毕业生;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委培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均不予接收。

●急需专业

目前,中国海警急需的专业主要有:航海技术(船舶驾驶/船舶通讯)、海洋船舶驾驶、轮机工程技术(轮机管理/船舶电气)、船舶检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技术、外语(日语、越语、朝鲜语、马来语)、法律(海洋法、国际法、国际关系)。

●接收条件

□政治条件。接收对象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志愿献身海警事业,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具体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执行。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学业条件。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成绩总评良好以上。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必须按时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年龄条件。大专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分别在22、24、29、34周岁(截止毕业当年8月31日)以下。工作急需的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身体条件。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男生身高不低于162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双眼裸视力,拟补充到指挥岗位的毕业生不低于4.6、拟补充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低于4.3)。

□优先条件。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会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公安现役在职、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和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优先接收。

●接收程序

接收对象必须通过知识能力统一考试和考核。其内容及程序是:

□个人报名。截止2014年11月25日,符合招收条件并有意应聘者请登录中国海警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信息网(http://www.chinahjzs.net/),在报名时限内进入报名系统填写、制作并打印《诚信保证书》,并附本人近照(1寸、2寸蓝底免冠正面照片各2张,背面用铅笔注明院校、姓名)及个人自荐材料、身份证、学生证、成绩表、学籍证明、各类获奖证书、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或院系印章),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寄送所报海警总队政治部干部处,亦可由毕业生本人以特快专递形式寄至所报海警总队政治部干部处。

同时,将适时派出人员到符合接收条件院校或部队急需专业生源所在院校,组织现场动员、现场报名。

□资格审查。根据个人报名材料,对毕业院校性质、所学专业类别、学历层次、年龄、性别比例、地区分布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和合理筛选。2014年12月5日前完成,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告知,自荐材料恕不退还。

□政治考察。通过审查接收对象档案,听取学生所在院系和学生管理、学校保卫等部门情况介绍,向考察对象的老师和同学了解情况,走访校外住宿生辖区派出所和居委会,主要了解掌握接收对象的四个方面情况:一是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二是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团结互助和奖惩等现实表现,三是学习态度和学业成绩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四是本人兴趣爱好和特长情况。

□知识测评。统一进行政治理论、法律知识、科技知识、公文写作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等方面的考试。

□参加面试。通过面对面问询、交谈,了解接收对象的入伍态度,了解接收对象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和应变能力,了解接收对象的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

□身体检查。由接收单位指定的部队或地方医院组织实施,实行主检医生责任制。

□体能测试。主要测试接收对象的体质体魄和身体协调能力,作为能否适应部队工作的依据。测试项目:中长跑(男生1500米在8分30秒内,女生800米在6分钟内为合格)、立定跳远(男生1.7米,女生1.6米以上为合格)、俯卧撑(男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仰卧起坐(女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

□心理检测。统一使用《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测试》软件,对接收对象的性格、价值观、意志品质和气质等方面进行检测。

□签订协议。符合接收条件并通过考察考核和综合测试的报名对象,由接收单位根据接收计划综合衡量、择优确定拟接收对象,草签接收协议,填写《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审批报告表》。

●岗前培训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入伍后,统一安排到海警相关院校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1年。内容包括:入警培训、岗位任职培训和当兵锻炼。其中:

入警培训不少于6个月,主要进行入伍教育、政治思想教育、理想信念和职能使命教育、优良传统教育、条令条例和作风纪律教育以及军政基础训练。

岗位任职培训不少于3个月,主要进行基层岗位适应性训练,突出实践教学、实际操作,培养第一任职能力。

当兵锻炼时间不少于3个月,主要使接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加深对中国海警的感性认识,熟悉基层工作,增进与士兵的感情,提高带兵能力。

●职级待遇

接收对象培训合格后办理入伍手续,并报公安部政治部审批。入伍时间从签约报到当年的6月30日算起,由有任免权限的单位下达任职、授衔命令。职级待遇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印发〈关于军队工资改革方案〉的实施办法》(【1993】后联字第4号)及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接收对象在首次评授警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部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其在普通高校学习时间按有关规定计入住房补贴年限。

入伍满2年、现实表现好、志愿长期在海警工作的大学生干部,鼓励和支持其继续学习深造。入伍前已考取研究生且保留入学资格的,可在保留资格有效期内安排返校学习。

中国海警接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一律安排到基层一线岗位任职,在基层一线岗位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年。除部队建设需要经组织安排外,个人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筛选淘汰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

□复审复查淘汰。接收对象毕业后应按接收协议规定的时间到相关单位报到。接收单位对学历学位、身体条件、档案材料、考试成绩等进行复审复查,对不合格者退回原学校。

□岗前培训淘汰。各承训院校对接收对象在军政训练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不适合海警工作的,予以淘汰。

□锻炼期间淘汰。在锻炼期间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不适合在海警工作的,予以淘汰。

淘汰处理办法,执行《军队院校淘汰学员安置办法》相关规定。

●违约责任

下达首次任职命令前,无特殊理由本人强烈要求退出现役的,由接收单位按规定收回培训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并交纳违约金后,经公安部政治部批准,撤销入伍手续,退回原籍或毕业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