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会计管理系统:https://public.szfb.sz.gov.cn/zhcz-accountant

信息来源:教育网址 作者:考试网址 发布时间:2023-08-05 08:56:52



深圳会计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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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业务办理常见问题解答

结合近期咨询答疑情况,市财政局将会计人员通过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办理信息采集、跨省(市)调转及继续教育登记业务常见问题梳理并解答如下:

一、信息采集问题

1.会计人员在信息采集时,碰到带*号的必填项但本人没有相关情况的(比如:非全日制学历),应如何填写?

答:应选择“无”。

二、跨省市调转问题

2.通过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PC端)在做调转申请时,发现选择地区为灰色显示且无法选择,应该如何操作?

答:点击地区旁边的黑色小三角符,即可显示具体地区,看到要调入的具体辖区(如广州市荔湾区)后选入即可。选择调入地时,需选择具体的区域,不要选择调入地直属或者本级区域。调入地不确定的,请咨询调入地会计管理部门。

3.调转申请需要上传的证明材料是什么?调转需要多久时间?

答:我市对证明材料未做特别要求,申请人上传工作证或者需要调转的说明材料即可,调转申请由系统自动处理,符合调转条件的,一般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转。

4.从深圳调转去外地或者从外地调入深圳是否需要会计管理部门审批?

答:无论会计人员是从深圳调去外地,还是从外地调入深圳,我市统一由系统自动处理,不需人工审批,其他地区是否审批由相应地区确定。

5.在外地做信息采集时,提示已在深圳完成信息采集,是否需要先从深圳调出?

答:是。会计人员已在深圳做过信息采集的,如果因个人原因需要在其他城市另作信息采集,不可直接在当地注册账号,需在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申请调转到其他城市。

6.调转申请提交后,在调入地需要做什么?

答:调转申请提交后,通过“业务办理查询”查询“办理状态”,待状态变为“接入地已接受”后,如发现仍未完成调转,请咨询调入地会计管理部门。

7.调出深圳申请提交后,“办理状态”显示“退回”是什么原因?

答:“退回”是调入地发起的,退回原因请咨询调入地。

8.在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完成调转申请后,“办理状态”一直是“等待调转”,该如何处理?

答:会计人员可以先检查调转申请是否正确,包括调入地是否未选择调入城市的具体辖区,个人的已采集信息是否为最新信息。如果未选择具体辖区,或者已采集信息非最新信息,都需申请人在“业务办理进度查询”页面(PC端)撤销该申请后重新申请,若均无异常,状态仍一直处于“等待调转”,可拨打我市技术人员电话(0755-83160036转0)进行咨询。

9.调转申请的退回原因提示“无工作调入”,该如何操作?

答:没有工作或者不是因为工作原因需要调入到外地的,调入地一般需选择户籍所在地的具体地区。具体请咨询调入地会计管理部门,以调入地政策为准。

10.会计人员没有在深圳这边完成调转申请,直接在调入地做了信息采集且通过了(归属地也在调入地那边了),但在深圳这边做的继续教育情况没有在调入地系统中显示,该如何处理?

答:请联系当地(调入地)的会计管理部门,根据当地政策或者办法进行处理,深圳无法将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信息传输到会计人员现所在地系统。

11.从深圳调转到外地,调入后发现缺少以前在深圳的继续教育信息,该如何处理?

答:请联系当地(调入地)的会计管理部门,根据当地政策或者办法进行处理。

 三、继续教育登记问题

12.深圳市是否能补登记2020年(含)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申报?从外地调入深圳,缺少以前年度在外地的继续教育信息,如何处理?

答:深圳市自2018年开始执行财政部、人社部发布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根据该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会计人员需在工作地参加继续教育,深圳地区会计人员需按照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指引完成继续教育,我市会计人员管理系统暂不对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进行补登,不补登暂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