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教育局内设部门电话及职责一览

信息来源:教育网址 作者:考试网址 发布时间:2023-03-22 09:10:07

汉中市教育局内设部门电话及职责一览

办公室(联系电话:0916-2626325)

办公地点:市政府一号楼5楼507室

基础教育科(联系电话:0916-2626670)

科室职责:承担对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指导普通中小学德育、体育、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劳动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国防教育、环保教育,指导普通中小学课程开设、教研教改、学籍管理、信息化建设、学业(毕业)考试、质量检测评估等工作,指导进城落户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指导民办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协助做好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指导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教育活动,指导各县区中小学校党建工作。

办公地点:市政府一号楼5楼512室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联系电话:0916-2626676)

科室职责: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全市职业教育;承担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工作;组织职业教育质量的评估检查;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学历证书管理及招生就业工作;指导学校职业学历教育、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和社区教育;承担成人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有关工作;负责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审批,指导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规范管理,打击非法办学和非法集资;指导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工作;承担新设民办义务教育、民办普通高中教育注册审批及新设民办幼儿园县区审批注册前的审核备案;负责全市民办义务教育、民办普通高中教育、民办幼儿园的统筹管理;协助做好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办公地点:市政府一号楼5楼504室

教师工作科(联系电话:0916-2626674)

科室职责:负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指导全市教师教育培训基地建设,承担教师和教育系统行政管理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培训工作,承担全市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承担有关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奖励、惩戒、聘任等审核管理工作,承担教师评优树模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特级教师培养、选拔、评审管理等工作。承担汉中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教育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指导语言文字水平测试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教育系统人才工作。

办公地点:市政府一号楼5楼502室

规划与资金管理科(联系电话:0916-2626483)

科室职责: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规划建设及校舍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局属单位基建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审核基建工程概(预)决算、工程变更以及基建年度计划和投资分配计划,监督管理局属单位国有资产和财务收支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教育收费、学生资助的有关规定并监督落实,承担教育捐款、外资利用和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全市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分析有关工作,协助督促落实教职工工资待遇。指导教育系统节约型校园建设以及脱贫攻坚、节能减排、移民搬迁、农民工工资等相关工作。

办公地点:市政府一号楼5楼506室

安全稳定科(联系电话:0916-2626846)

科室职责:承担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指导学校拟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协调或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应急处置等工作,承担局属单位、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检查评估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校车安全、校园反邪教、反恐、禁毒、防溺水等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工作。

办公地点:市政府一号楼5楼514室

教育督导室(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916-2626846)

科室职责: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检测等工作。督导检查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区)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中省市教育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指导县区教育督导工作。开展教育重大突发事件、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及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等专项督导,承担全市教育质量督导监测评估工作,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市教育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控辍保学工作。

办公地点:市政府一号楼4楼424室

人事工作科(联系电话:0916-2626818)

办公地点:市政府一号楼4楼4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