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科技局:https://sti.bengbu.gov.cn

信息来源:教育网址 作者:考试网址 发布时间:2023-01-20 10:17:58



蚌埠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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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科技局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蚌埠市胜利中路89号

    办公电话:0552-2045417

    邮政编码:233000

蚌埠市科技局主要职责

    (一)拟订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拟订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市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四)拟订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推进省市(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发共享。

      (五)编制市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七)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国家创新调查和科研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十)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县(区)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层次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