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常见问答

信息来源:教育网址 作者:考试网址 发布时间:2021-11-08 08:45:18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常见问答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归集的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向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及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等用于自住住房消费的政策性住房贷款。

   2、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金来源是什么?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金来源于职工提取后的缴存余额,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正因为满足一个家庭的贷款需求需要集合多个职工公积金账户的余额,所以鼓励职工多缴存、多积累。

   3、目前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持哪几类贷款?

      答:太原缴存人在太原买房,各省地市的非太原公积金缴存人在太原买房都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4、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答:(一)借款人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以上(含6个月)。

    (二)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三)具有中心认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等用于自住住房消费的证明。

    (四)借款人须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所提供家庭收入的60%;家庭收入可采用增加辅助还款人的方式补充。

    (五)能够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

    (六)借款人信誉相对良好。

   5、夫妻双方以一方的名义取得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另一方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答: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夫妻双方均不能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是夫妻双方共同资产,贷款是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要以家庭收入偿还,在贷款未还清之前再贷款,很有可能影响还款能力。但是,当还清了贷款本息后,如果再次购买住房,可以再次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6、在太原市市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外地户籍职工能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凡申请贷款前已向我中心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职工,均具有申请资格,外地户籍职工只要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也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7、住房公积金帐户处于封存状态下可以申请贷款吗?

      答:不可以。因为住房公积金帐户处于封存状态,表明缴存住房公积金已中断,不符合“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条件。如果恢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达到规定时间后,仍可申请贷款。

   8、借款人采取自然人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担保方式的,对保证人单位性质有什么规定?

      答:对于采取自然人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的,至少有一名保证人须为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大中型企业在职职工。其它保证人为其它类型单位的,保证人及其单位必须在中心信息系统内连续足额缴存三年以上。

   9、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为什么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办理?

      答: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职工家庭住房问题,并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住房属于双方共同财产,而购房所贷款项,夫妻双方是共同受益人,所以,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夫妻双方必须共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