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培育发展新材料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培育发展新材料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06-06 11:30 信息来源: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聚焦新材料产业发展重点,加速新材料与新技术交叉融合创新,助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打造新材料技术创新和应用示范高地。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情况
新材料是指新出现的具有优异性能或特殊功能的材料,或是传统材料改进后性能明显提高或产生新功能的材料。我市重点发展的新材料产业主要包括新能源材料、电子信息材料、生物医用材料、先进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绿色建筑材料、前沿新材料等7大领域。
(一)发展现状。近年来,我市新材料产业快速增长,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创新能力稳步提升,应用水平显著提高,涌现出一批在全国乃至全球具有竞争力的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初创企业,形成了以先进电池材料产业集群为代表的产业集聚效应,2021年我市新材料产业增加值达到324亿元。
(二)发展机遇。一是新材料是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和颠覆性的材料,是未来产业发展的制高点。二是我国经济正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需要先行建设高质、高效、绿色、自主的新材料产业体系。三是我市在新材料基础研究设施、创新平台及产业支撑等方面具备一定优势,为我市新材料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
(三)存在问题。一是产业基础研究、原始创新能力与国际先进水平仍有较大差距,引领发展能力不足,面向应用的基础研究能力薄弱。二是新型的应用技术对材料提出了更高性能、更高纯度、零缺陷等要求,材料迭代速度加快,核心关键技术储备不足,重大领域所用新材料和核心原辅料受制于人。三是新材料领域高端生产装备及高精尖检测设备依赖进口,导致成本高企。四是新材料进入应用供应链难,验证时间长,产业化能力提升较慢。
二、工作目标
(一)产业规模跃升。到2025年,我市新材料产业增加值达到550亿元,培育出新能源材料、先进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等百亿级材料集群,电子信息材料、前沿新材料、绿色建筑材料产业规模稳步扩大。
(二)创新能力提升。到2025年,我市新材料产业创新体系完善,建成一批大科学装置、省级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高水平创新载体,力争建成1-2个省级及以上创新中心、1-2个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和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
(三)核心技术突破。到2025年,在关键重点技术上实现自主研发、自主创新,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领先的原创核心技术,布局一批关键核心领域高价值专利,产出一批产业带动性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点产品。
(四)技术转化加速。到2025年,聚焦我市新材料创新技术转化的关键薄弱环节,革新材料设计、研发、验证、应用的模式,打造完善的新材料企业“研发-孵化-加速-产业化”体系,孵化成功一批原创性项目,成为全球知名的新材料创新技术快速转化示范区。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自主创新体系。充分利用国内外创新资源,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一批高水平创新平台,推动材料科学和信息技术的交叉融合。创新组织管理模式,组建从研发、产业化到应用的全链条、跨领域、跨地域的利益共同体,以重大需求为牵引,补齐新材料创新链条中科技成果转化速度慢、成功率低的短板,引领创新发展。(市科技创新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结合我国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生命健康等领域的重大需求,聚焦产业发展瓶颈,攻克一批新材料关键核心技术。组织新材料生产单位、装备研制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联合攻关,加快专业核心装备和关键原辅料的研发和应用示范,在新材料研发、生产、测试所需的核心设备、仪器、控制系统等实现自主突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产业培育力量。加快制定扶持措施,对企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示范推广、标准检测认证等产业全周期予以支持,形成持续的配套政策合力。支持重点企业面向国内外市场需求,巩固和强化竞争优势,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和国内领先的新材料企业。引导政府、投融资机构、企业共同设立专项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深度参与技术创新与产业化,促进企业由中低端产品向中高端产品制造转型升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财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深圳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产业生态发展。聚焦重点公共服务需求,打通由材料到器件的产业链上下游,降低产品成本,促进市场机制形成和产业链条成熟。鼓励发展新材料绿色产业园区,统筹我市新材料产业区域布局,发挥各自资源特点,打造一批集新材料产业空间特色布局、创新技术等要素为一体的创新载体与企业集聚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重点工程
(一)原始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1.夯实新材料领域基础理论研究能力。促进原始创新,依托光明科学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在深高校等重大创新载体和研究机构,建设和提升炭功能材料、先进电子封装材料、柔性印刷电子材料、生物医用材料及植入器械领域的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省、市级核心技术研究平台。(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速材料科学和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充分发挥材料基因工程从材料发现、开发、生产、应用等阶段的全过程加速作用,依托深圳市材料基因组大科学装置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实验室,推进材料基因工程发展向新材料产业链中下游延伸。支持重要材料计算模拟仿真软件国产替代、开发自主知识产权的材料自主研究系统,打通从材料设计筛选到应用服役全过程的数字化,建成国际领先的材料科学和信息技术加速融合示范区。(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关键核心材料突破工程。
加强新材料应用研究,面向国家和行业重大需求,开展以需求为导向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织重点新材料研制、生产和应用单位联合攻关,在以下七大领域实现突破。电子信息材料领域,重点突破宽禁带半导体材料、新型电子元器件材料、衬底材料、封装材料中短板材料、光刻胶及配套材料、湿电子化学品。新能源材料领域,重点突破高转化率太阳能电池材料、高容量高性能高安全性的锂离子电池材料、高性能的氢燃料电池材料。生物医用材料领域,重点突破植介入治疗器械及关键原材料、组织工程材料、组织修复材料。先进金属材料领域,重点突破高端装备配套结构性金属材料、轻质合金材料、高温合金材料。绿色建筑材料领域,重点突破多功能玻璃、保温防水材料、室内健康功能材料。高分子材料领域,重点突破高性能膜材料、高分子复合材料、高端工程塑料。前沿新材料领域,重点突破二维材料、3D打印材料、超材料、相变材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应用示范推广工程。
1.建设特色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联合关键新材料生产企业和应用企业,吸收产业链上下游机构,衔接已有科技创新基地,搭建芯片制造和封装材料、柔性显示材料、高端医疗器械材料、5G高端通讯器件材料、新能源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等关键领域的生产应用示范平台,打破技术与行业壁垒,实现新材料与终端产品协同联动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重点新材料产品初期市场培育。拓展新材料应用推广渠道,鼓励新材料用户和生产企业联合,由用户反馈问题,生产企业持续改善,联合开发、快速迭代验证,实现新材料与终端产品同步设计、系统验证。制定并发布《深圳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对新材料生产企业的新产品检测认证、导入验证和首批次销售等环节给予支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产业服务体系工程。
组织重点新材料研发机构、生产企业和计量测试机构建立新材料测试评价联盟,建设新材料测试评价及检测认证中心、中试平台、产业资源共享平台,培养高质量专业检测团队,完善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加大新材料制备关键装备配套工程支持力度,及时更新调整我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完善新材料技术成熟度评价体系,指引新材料技术在不同阶段的投资配套。鼓励和支持跨国、跨领域的技术交流合作,培育和发挥集群促进机构在协同创新中的作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产业培育壮大工程。
充分发挥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的作用,引导更多创新资本参与新材料产业发展,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商引商、补链强链,培育新材料行业协同发展,支持企业和资本在全球布局,保障供应链安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商务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空间布局
在宝安区、龙岗区布局研发设计环节,在坪山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布局生产制造环节,在罗湖区、光明区布局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环节。其中光明区建设技术创新加速转化示范区和新材料应用示范区,宝安区建设半导体关键材料核心区,龙岗区建设低碳材料核心区,坪山区建设新能源材料核心区,罗湖区建设金属和绿色建筑材料创新总部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高端电子化学品园区。鼓励建设新材料产业特色园区,加强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集中创新要素、突出专业特色,高水平、高标准打造一批配套设施完善、特色鲜明的市级新材料产业园区,集中建设配套服务平台和基础设施,形成一批优势明显的新材料产业园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罗湖区政府、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坪山区政府、光明区政府、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统筹协调。加强部门协同和市区联动,进一步完善新材料产业统计体系。加强与广东省先进材料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及前沿新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衔接,建立省、市、区联动机制,确保产业集群实现预期目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新材料产业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建设。设立新材料产业集群专项基金,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带动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新材料项目投资,发挥新材料基金的引导作用,特别是在种子期、初创期。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新材料产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新材料企业通过融资租赁、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信保融资等方式加快发展。进一步加强对新材料企业上市辅导服务,支持重点骨干企业上市融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深圳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人才培养引进。加强新材料人才培养,构建和完善以政府引导,新材料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机构为基础的开放式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体系。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与团队,推动人才制度国际化发展,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人才引进、评价和服务保障机制,加强人才链和教育链对产业链和创新链的支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完善用地、用电、融资、吸引项目、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深化“放管服”、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率先建设新材料检测标准体系,实现原材料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创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司法局、财政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深圳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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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2-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