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国税网上申报系统:http://ln-n-tax.gov.cn/
申请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的纳税人,持下列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网上申报登记手续:
(一)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查验后退回);
(二)《网上申报登记(变更、注销)申请审批表》;
(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主管税务机关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申报登记的审批,并开通网上申报资格和创建密码。纳税人凭借密码在规定期限内就可以进行网上申报。
如果纳税人网上申报方式发生变更、注销等情况,要及时向税务申请进行变更或注销。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56号
邮编:110016
税收业务咨询联系电话: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