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www.xngjj.com/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5个正科级内设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拟订中心的工作计划、工作小结和总结;负责中心领导政务活动安排及重要活动的组织工作;综合协调中心的公文收发、传阅、保密工作;负责中心的机构编制、人事、绩效、薪酬、培训及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劳务派遣人员(聘用人员)的考察、考核、评定、聘退工作;负责重要文稿文件起草、会务办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门户网站更新维护工作;负责文明单位创建、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设备和办公用品购置、公车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统筹负责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精准扶贫、对外协调联络工作;协调、服务中心各科室;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归集管理科
负责制定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审核、提取的政策规定,报经批准后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公积金缴存政策宣传与业务指导;负责拟定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提取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编制执行报告;负责落实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和缴存比例调整政策;负责按规定审批公积金减、缓缴业务;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行政执法;负责中心依法行政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贷款管理科
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规定和业务操作规程的制定,报经批准后实施;负责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核、发放等管理工作;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负责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档案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财务核算科
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金调拨、资金清算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的开设、使用、销户和专户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和归还,以及定期存款和国债的购买、兑付和保管;负责编制财务报表、财务分析,以及住房公积金信息统计、月报年报工作;负责有关税收申报、缴纳工作;负责会计人员培训以及会计业务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的建立及移交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中心营业部
负责营业部窗口服务考核标准、管理办法的制定,报经批准后实施;负责窗口服务人员的日常考核、绩效管理;负责窗口服务投诉的受理、接待和办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咸宁大道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