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城市管理局:http://www.xgcgj.cn/
其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措施、规定;研究制定全市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孝感城区规划范围内市容市貌管理工作。负责户外广告、景观灯饰、门面招牌、横幅布标设置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察乱搭乱建、乱贴乱画、背街小巷、临街立面容貌、出店经营、乱摆卖、当街洗车、露天夜市、烧烤等整治工作;对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经营、堆放物料及搭建临时构筑物或其它设施的行为实施审批和许可管理;对交通工具在市内运行造成泄漏、遗撒的违法、违章行为,对在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公共设施上刻画、涂写和随意张贴宣传品的行为,以及其他影响城市市容市貌的行为实施行政管理。
(三)负责孝感城区规划范围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维护和管理及社会化服务工作;负责管理孝感城区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对孝感城区生活垃圾、渣土、建筑垃圾、粪便消纳处理实行有偿服务和统一管理;负责垃圾处理场的建设与管理;负责环境卫生企业资质审批管理。
(四)负责孝感城区规划范围内市政设施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包括城市道路、桥涵、排水、公用场地、路牌等)的维修、维护和管理,制定年度维修、维护和管理计划,负责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和城市道路挖掘的审批和许可证发放工作,依法征收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和挖掘修复费;对市政公用设施上设置户外广告、门店招牌占道实行审批管理;参与孝感城区规划范围内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新改扩建项目的竣工验收。
(五)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市政、燃气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2、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临街饮食服务经营者排放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的行政处罚权。3、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固定经营场所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4、依据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非机动车在人行道停放妨碍交通安全与畅通行使行政处罚权。
(六)负责孝感城区规划范围内对餐饮定点、水果批发零售定点、花店定点、修车及洗车业定点、废旧回收定点、铝合金及钢制品销售制作定点在有关部门审批前,市城市管理局实施前置审核。
(七)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指导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行政执法督察;负责市区集中统一执法和跨区综合执法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重要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检查评比工作。
(八)负责城市管理110联动及信息化工作,组织、监督检查、督办市民投诉的落实。
(九)负责会同市财政部门编制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年度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分解财政部门下拨的行政执法工作经费,统一配发行政执法装备;负责督促行政处罚款罚缴分离制度的执行;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十)负责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信息统计工作。
(十一)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组织人事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负责行使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四、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局 长 黄建军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李慧芬
党组成员、副 局 长 郑文革、向济强、柯军平
五、科室联系方式
办 公 室 0712-2855029、2857016(传真)
行政执法科 0712-2855786
市容环卫科 0712-2841858
市政管理科 0712-2827690
行政审批科 0712-2850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