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http://yjs.cncnc.edu.cn/

信息来源:教育网址 作者:考试网址 发布时间:2017-08-30 10:36:34



 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http://yjs.cncnc.edu.cn/

研究生院院长工作职责
 
 (一)主持研究生院的全面工作;
 
(二)主持拟定研究生院每年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三)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
 
(四)负责学科建设工作;
 
(五)负责主持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遴选、聘任等工作;
 
(六)定期主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与检查工作;
 
(七)负责监控研究生的就业工作;
 
(八)负责研究生院行政管理及综合治理工作。
 
 研究生院副院长工作职责
 
 (一)协助研究生院院长全面做好研究生院工作;
 
(二)负责制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研究生管理的一系列工作; 
 
(四)负责研究生培养的一系列工作;
 
(五)负责研究生学位授予的一系列工作;
 
(六)负责研究生教育管理的一系列工作;
 
(七)负责研究生院的日常行政工作;
 
(八)调研研究生培养的新情况,加快我校研究生教育的体系建设。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文件及相关工作;
 
(二)负责制定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
 
(三)负责测算和制定招生计划,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四)组织开展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工作;
 
(五)负责组织考生初试、复试、体检、调档、政审等材料的审查;
 
(六)负责组织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一系列考务工作;
 
(七)负责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八)负责研究生费用的收缴工作;
 
(九)负责办理"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研究生的协议签定工作;
 
(十)负责选拔出国预备生、接收外国留学生及港、澳、台地区研究生;
 
(十一)负责研究生招生有关文件、资料的立卷、汇编和归档工作;
 
(十二)负责接待研究生招生的信访工作。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科建设规划的制定及全校学科建设的组织工作;
(二)负责省级重点学科申报工作;
 
(三)负责组织校级学科带头人的评选和省级学科带头人的申报工作;
 
(四)负责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有关工作;
 
(五)负责吉林省学位办、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布置的有关学科建设工作。
 
 研究生院培养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研究生培养的文件及相关工作;
 
(二)组织硕士生指导教师的遴选、聘任、考评及评估工作的开展,确定硕士研究生任课教师;
 
(三)组织制定和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教学计划及其实施过程的管理;
 
(四)负责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网上教学系统的维护与完善工作;
 
(五)组织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及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
 
(六)负责研究生公共课程的上课安排、成绩考核及管理;
 
(七)负责制定研究生培养各环节的规章制度和质量标准;
 
(八)负责组织研究生的科学研究与学术活动;
 
(九)负责研究生业务费拨付及教师工作量核定;
 
(十)负责研究生各培养环节的档案建设;
 
(十一)负责研究生论文工作各环节的计划安排和落实;
 
 长春师范大学学位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组织开展硕士学位授予及相关管理工作;
 
(二)组织开展硕士研究生优秀论文评选工作;
 
(三)负责处理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及有关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四)负责研究生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结业证书的管理与发放;
 
(五)负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工作。
 
 研究生院教育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研究生管理的文件及相关工作;
 
(二)根据党委部署,制定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制定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相关制度;
 
(四)研究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有关管理工作;
 
(五)配合组织部抓好研究生党建工作;
 
(六)研究生学籍、档案管理工作;
 
(七)研究生奖惩工作;
 
(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的核定,各类补贴、困难补助及活动经费的核定审批工作;
 
(九)办理研究生请假销假、休学复学、转专业、退学等手续;
 
(十)发放、补发研究生证、校徽及证件核验;
 
(十一)研究生自费出国留学的审查、报批工作;
 
(十二)指导研究生团委和研究生会工作;
 
(十三)研究生毕业及就业指导工作;
 
(十四)研究生特殊事故的处理;
 
(十五)负责研究生管理有关文件、资料的立卷、汇编和归档工作。
 
 研究生院综合信息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上级各类文件的收发,协助处理和催办各项行政事务;
 
(二)负责研究生院各类文件、通知的收发、传阅和存档;
 
(三)负责研究生院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等管理,做到账物卡准确无误;
 
(四)负责部门人员的考勤和每月岗位津贴的上报;
 
(五)负责部门工作月报的撰写和上报;
 
(六)负责研究生教学所用教室等硬件设施的管理;
 
(七)负责研究生院的公章管理;
 
(八)协助领导搞好部门的安全、放火、保卫、卫生等工作; 
 
(九)负责研究生院的对外宣传、信息发布和有关单位的来访接待工作; 
 
(十)研究生院行政管理及综合治理工作。
 
地址:长春市吉长北线677号 
邮编:130032; 
电话:0431-86168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