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院:http://yjsb.nau.edu.cn/
研究生院工作职责
研究生院是学校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建设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研究生的招生、教育组织、管理、评估工作,行使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涉及硕士学位的相关职能。具体职责如下:
1、制定学校研究生教育、学科建设的各项政策与实施办法,保证国家、省有关研究生教育、学科建设的方针政策的贯彻与实施。
2、代表学校加强与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省教育厅、省学位办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联系,及时汇报学校研究生教育情况,向各院(所、中心)及研究生导师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指示和要求。
3、负责全校学科建设的组织管理工作,牵头组织重点(建设)学科的申报,负责学科建设经费的分配和使用管理;组织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点及专业学位点的申请申报与评估,加强学位授权点的建设。
4、负责研究生招生的组织与实施。
5、负责组织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审查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对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进行质量监控。
6、负责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及学位授予质量的评估工作。负责国家、省及本校优秀硕士论文的推荐、评选工作。
7、行使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涉及硕士学位的相关职能;负责处理研究生学籍及日常学习中的问题;负责审核办理研究生出国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在校学习成绩的公证。
8、负责研究生业务费等经费的预算编制、管理及费用下拨工作;负责对各院(所、中心)研究生教育及教育管理工作的考核。
9、配合院(所、中心)和相关部门做好研究生的就业指导等工作。
10、指导研究生会的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