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研究生院:http://graduate.nbu.edu.cn/

信息来源:教育网址 作者:考试网址 发布时间:2017-07-13 16:29:34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http://graduate.nbu.edu.cn/
 一、核心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为学校制定学科和学位点建设、研究生教育方面的规划提出建议;制定学校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工作的有关条例和规定。

    2.负责学校学科和学位点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等工作。

    4.负责做好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创业和奖助学金等事务管理工作。

    二、一般性职能

    1.负责组织各级各类学科、学位点的申报、评估、验收等工作,负责学科经费的管理与监督。

    2.负责各类研究生招生工作。配置招生计划,编制招生简章,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组织有关业务课命题、制卷、阅卷、成绩登录,博士入学考试,各类研究生(含推免生和硕博连读)复试和录取工作,各类招生数据统计分析和研究生录取名单审核上报工作。

    3.负责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宏观管理和质量监控。组织制定和修订培养方案,组织研究生教学、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案例库建设,以及相关教学研究工作;负责研究生教育创新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各类研究生的学籍及成绩管理。指导、监督、检查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各项规定和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落实和实施。对校内各学院学位点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4.负责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负责各类研究生的毕业、学位的审核、授予,以及证书的制作与发放等工作。

    5.负责组织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审核,外聘兼职导师等工作。

    6.负责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管理工作;负责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报名组织和学位授予工作。

    7.负责研究生国(境)外访学合作交流的选拔和资助工作;组织开展研究生学科竞赛工作。

    8.负责有关研究生教育的各项经费、基金管理,参与制定学校涉及研究生教育的建设项目和经费预算。

    9.负责研究生培养工作量计算统计、研究生教育管理档案和信息统计和有关保密工作。

    10.协调做好研究生的迎新、毕业等相关工作,做好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和研究生会、社团的业务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