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程学院学生处:http://xsc.ccit.edu.cn/
长春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部(处)是在校党委、校行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并对各学院学生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评估。具体职责如下:
一、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出有关学生教育管理、辅导员教育培训和管理、勤工助学等各项规章制度。
二、在调查基础上了解掌握全校学生的思想动态,对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进行安排和组织实施,同时向校党委、行政反映学生的思想状态及学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负责学校校风校纪建设,学风建设,考风考纪建设,学生的违纪处理。
三、指导督促、检查、评估各院(系)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对全体辅导员进行培训考核考评。
四、负责全校学生的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审定并推荐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先进集体等。
五、负责全校学生经济困难学生的建档、资助、困难补助、特困补助的审定和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导开展校内的勤工助学及发放勤工助学报酬;发挥勤工助学工作的育人功能,对特困生进行自强自立教育。
六、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心理咨询工作。
七、负责全校学生档案的转接工作及管理工作。
八、协助相关部门办理学生转学、转专业、转班级、休学、复学、退学手续。
九、负责新生入学和毕业生离校教育。
十、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十一、 大学生活动中心的管理工作。
十二、 完成校党委、校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思想政治教育科(网站维护与管理):85711183
学生管理科:85711186
公寓管理科:85711479
综合科:85711136
资助中心(传真电话):85711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