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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学生工作部(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学生工作,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与时俱进,努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2.潜心研究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
3.树立“以学生为本、服务至上”的工作理念,贴近学生思想、贴近学生情感、贴近学生实际。
4.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5.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为人师表。
6.抓形象建设,工作中高标准,严要求,树立全局观念。
7.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法制观念。
二、学生工作部(处)部长(处长)、副部长(副处长)岗位职责
(一)部长(处长)岗位职责
1.在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领导下,根据学生工作部(处)的职责范围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事务管理、学生资助工作、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等。组织全处人员实施并完成各项学生工作任务;
2.根据学校的工作部署,制定本处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健全日常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处长办公会。布置、检查、督促、总结工作,交流工作经验;
4.负责起草学生工作的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
5.组织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制定并完善有关学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条例和细则;
6.主管处内的人事调动、经费管理、学生事务管理和学生资助工作;
7.认真审阅、及时处理各类报告、文件和报表,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
8.关心处内全体同志的学习、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负责考核处内全体同志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9.协调校内外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10.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