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理工大学教务处:http://jwc.snut.edu.cn/
教务科办事指南
电话:2641534(南区) 2291058(北区)
l 学生保留入学资格办理程序
1、保留入学资格指新生报到后不满三个月未取得正式学籍,因病、因事而提出的休学要求;
2、新生因病、因事休学,需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经家长签字同意后,二级学院院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学院公章;
3、教务处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交教务科,开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
4、学生领取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后,将复印件交所在二级学院,原件自己保存以备恢复入学资格时使用。
l 学生休学办理程序:
1、学生因病、因事休学,需写休学申请,经家长签字同意后,二级学院院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学院公章;
2、教务处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交教务科,开具休学通知书;
3、学生领取休学通知书后,将复印件交所在二级学院,原件自己保存以备复学时使用。学生休学以一学年为期限。
l 学生复学办理程序:
1、学生休学期满后,需写复学申请(休学时所发的休学通知书附后),因病休学的学生,需凭医院诊断证明和学校校医院复查合格诊断证明,二级学院领导签字同意及加盖学院公章;
2、教务处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交教务科开具复学通知书;
3、学生凭复学通知书到所在二级学院报到。
l 学生保留学籍办理程序:
1、在校生因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的学生需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2、 学生需写保留学籍申请书,后附入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返还学生),二级学院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学院公章;
3、教务处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交教务科开具保留学籍通知单。
l 学生恢复学籍办理程序:
1、应征入伍学生,退伍后需办理恢复学籍手续,学生需写恢复学籍申请书,后附退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返还学生);
2、二级学院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学院公章;
3、教务处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交教务科开具恢复学籍通知书。
l 学生自愿退学办理程序:
1、在校的所有学生(包括刚报到的新生),如申请自愿退学,需写本人自愿退学申请书,家长签字同意;
2、所在二级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二级学院将同意该学生自愿退学报告文件及学生退学材料,一并报教务科;
3、由教务处研究后上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自愿退学每学期处理两次,第三周和第十三周上报学校会议研究。
l 学生转专业办理程序
1、一年级学生,根据学校转专业管理规定,符合规定者,可于第二学期第十三周在本学院领取《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报名,经所在学院审批后统一报教务处。
2、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进行选拔。
3、选拔结果公布后,通知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转入新的专业学习。
l 学生证丢失补办程序
办理时间:每学期第十五周周一至周五到教务处教务科补办学生证;
1、学生证遗失必须先登报、后补办,教务处见登报盖章后方可办理;
2、学生本人到所在二级学院领取或教务处网站下载申请表。填好申请表,贴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标准彩色照片(不许贴大头贴或艺术照片),申请照片上需二级学院盖章,并另准备一张相同的照片用于办理学生证;
3、“乘车区间”指学生往返与家庭所在地(以高考户口为准)之间的最近火车路线,不乘火车者一律不填。如家庭所在地有变更,需持变更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出具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本人户口证明,方可更正;
4、经所在二级学院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附挂失证明材料,到教务处教务科补办学生证;
5、补办学生证时间:每学期第十五周周一至周五;
6、第十六周周二至周五领取补办的学生证。
l 毕业证、学位证书丢失证明办理程序
毕业证丢失后可申请补办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需到省教育厅学生处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书;
2、所在单位证明;
3、登报挂失声明材料;
4、在校时新生招生录检表复印件,加盖学校档案馆公章(在学校档案馆查);
5、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学校档案馆公章(在学校档案馆查);
6、2001届以前毕业的学生还需提供毕业生验印表或毕业生登记表,加盖学校档案馆公章(在学校档案馆查);
7、身份证复印件;
8、二寸彩色照片一张(同时提交电子版)。
学位证书丢失不能补办,只能由我校开具证明。(需提供该生当年学位证书授予名单复印件,并加盖学校档案馆公章(在学校档案馆查)。
l 学生学籍证明办理程序
1、学生到所在二级学院领取或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学生学籍证明》,填写好后,二级学院加盖公章;
2、到教务处办公室加盖教务处公章。
l 学生成绩更正程序
1、学生某门课程的成绩漏登或录错时,由学生本人到学生所在学院填写《学生成绩更正登记表》两份;
2、交由任课教师填写事实情况,然后持更正表和学生原始试卷交该门课程的教研室主任审核、学院领导签字后到教务科办理更正;
3、系统成绩由教务科成绩管理员负责更正。
学生可在三个工作日后查询更正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