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文理学院教务处:http://jwc.luas.edu.cn/
岗位职责一:负责人:曹振华,讲师;主管:王 宏副处长
1.负责文件收发与管理,来电来信来访接待,对外宣传;
2.负责会议安排和记录纪要整理;
3.负责处内资产和设备管理;
4.处内人员考勤;
5.组织实施全国省级和学校各类等级考试、学科竞赛和职业技能鉴定;
6.负责学生所获教学类奖项的校级奖励工作;
7.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职责二:负责人:李姗姗,讲师;主管:薛怀庆处长
1.依据学校总体规划,组织制定实验(训)室的建设与发展规划,组织制定(修订)实验(训)室规章制度,督查实验(训)室对规章制度的执行及实验(训)室任务的完成情况;
2.组织制定 “实验(训)教学大纲”、“学期实验(训)教学计划”、“实验(训)项目汇编”等教学文件;
3.负责实验(训)教学改革,实验教学检查评估工作;
4.负责全校实验(训)室评估、实验室(训)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推评工作;
5.负责实验(训)设备采购计划的初审、实验(训)设备的维修安排,监督实验(训)室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安全管理条例,抓好实验室安全技术工作;
6.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职责三:负责人:张婷,讲师;主管:薛怀庆处长
1.依据学校总体规划,组织制定实习基地的建设与发展规划,组织制定(修订)实习基地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制定“课程设计大纲”、“实习大纲”、“毕业设计(论文)大纲”和“年度实习计划”等教学文件;
3.负责课程设计的教学检查和评优工作;
4.负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和评优工作;
5.负责学生科研的立项、检查、评优工作;
6.负责对实习质量及实习现场教学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对实习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和表彰奖励;
7.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职责四:负责人:康 平,主任科员;主管:王 宏副处长
1.负责新生电子注册;
2.负责学生休学、转学、复学、退学等学籍管理;
3.毕业生信息校对、图像信息采集及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工作;毕业证书的审查、发放和管理工作;
4.拟定校历;
5.印章管理;
6.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职责五:负责人:高 翔,讲师;主管:王 宏副处长
1.根据教学计划,编排全校教学进程和课表;
2.负责全校教师(含外聘教学人员)教学工作量的审核工作;
3.负责教师调、停课的审批工作;
4.负责学分制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5.负责学生选课指南的制定和学生的选课培训工作;
6.负责日常教学检查工作;
7.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职责六:负责人:罗婷婷,讲师;主管:王 宏副处长
1.负责考试制度和考风建设;
2.负责试题库、考题、试卷审查、检查;
3.负责全校学生期中、期末考试的组织和安,考场巡视、检查及考试违纪处理等工作;
4.做好学生期末考试、补考和重修考试成绩的管理工作;
5.统计重修考试和补考不及格学生名单;
6.负责学生相关课程考试成绩汇总、统计、分析和汇报工作;
7.负责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的维护工作;
8.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职责七:负责人:胡建军,讲师;主管: 薛怀庆处长
1.负责制(修)订专业建设规划及相关管理文件;
2.组织各学院(系)进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的制(修)订;
3.负责专业建设和评估工作;
4.负责组织校级教学督导工作,指导院(系)的教学督导工作;
5.负责人才培养工作水平状态数据采集上报工作;
6.组织院(系)级教学工作评估工作;
7.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