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大学学生处:xsc.haut.edu.cn

信息来源:教育网址 作者:考试网址 发布时间:2017-02-28 15:11:28



 河南工业大学学生处:xsc.haut.edu.cn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和《河南工业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校外住宿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原则上不办理学生走读、校外住宿。有特殊情况需办理走读、校外住宿的学生,在家同意其走读、校外住宿后,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走读、校外住宿。
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方可申请走读、校外住宿:
(一)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家住学校附近(五公里以内),自愿走读者,凭特困证明、户口本方可申请走读;
(二)本校教职工直系亲属可申请走读;
(三)患病处于治疗期间或行动不便需家人陪护者,凭校医院证明方可申请校外住宿。
第四条  走读、校外住宿时限以学年为单位,每年办理一次。办理时间为6月15日至当年放暑假前办理下一学年的走读、校外住宿手续。开学以后或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办理,不受理补办和阶段性外宿申请。
第五条  走读、校外住宿手续的办理程序:
(一)填写《河南工业大学学生走读、校外住宿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并承诺 “因校外住宿、走读而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本人负责。”;
(二)家长表明态度:学生家长亲自到所在学院,在学院经办老师在场的情况下,在《河南工业大学学生走读、校外住宿申请审批表》家长意见栏中填写明确意见,写明“学生因校外住宿、走读而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负责。”并亲笔签字。对不能亲自到场的家长,学院经办教师要通过电话沟通确认,做好电话记录备案;
(三)提交《河南工业大学学生走读、校外住宿申请审批表》,特困证明、户口本(办理走读)或医院相关证明(办理校外住宿)等材料,报送学院审核;
(四)学院在同意学生走读、外宿前,要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要逐一审核确认;
(五)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走读、校外住宿的学生材料及汇总表(附电子版)报送学生处审批;
(六)学生处审批后到后勤集团公司宿教管理中心办理退宿手续;
(七)报送财务处备案。
第六条  走读、校外住宿的学生要向学院汇报居住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及周边情况,若有变更或居住地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学院。
第七条 走读、校外住宿的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活动。
第八条  学院应加强对走读、校外住宿学生的教育管理,确保联络畅通。走读、校外住宿的学生必须每天向班委报到,定期向班主任、家长汇报外宿情况。
第九条  在校外住宿学生要与房东签订协议并认真遵守。要注意搞好邻里、社区之间的关系;要树立和强化安全意识,做好防火、防盗、防中毒等自身安全防范工作,防止人身、财产、交通等安全事故发生。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由学生处、后勤管理处、财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