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上预约系统:http://www.laho.gov.cn/booking/web/order_policy.jsp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上预约须知
温馨提示:
为方便群众办理各项不动产登记业务,全市各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增加现场派号数量,申请人可备齐材料到各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场取号(市、区两级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业务范围、地址、咨询电话可登陆http://www.gzlpc.gov.cn/或“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官方微信查询)。
一、预约人可以预约申请办理坐落于越秀区、天河区、海珠区、白云区、荔湾区、黄埔区(原萝岗区除外)、番禺区行政区划内不动产登记业务。
二、预约前,预约人可登陆“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网站,进入“国土资源业务导航”→“网上办事”→“不动产登记网办分窗”了解预约申请的登记业务应提交的申请资料和办理流程。
三、网上预约申请采用实名制,预约人须为不动产登记当事人(包括交易双方、所有权人、共有人、抵押权人、抵押人及其代理人等)。预约人填写的信息须真实、准确,如出现现场提交的材料与预约信息不符,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不予办理现场确认。
四、网上预约系统提供未来30天的可预约号源。如无法按时前来现场办理业务,预约人应提前一天自行取消预约,否则视为失约。预约人在预约业务办理结束前无法再次预约。
五、预约人须于预约当天按业务办理指引备齐所需申请材料前往预约服务点完成报到,报到截止时间为预约时段最后10分钟(如:预约10:00-11:00的预约人须于当天10:50前报到),过时报到视为失约。预约下午时段的只能下午报到。
六、报到后,预约人可按服务大厅显示牌前往指定窗口办理相关业务。符合受理要求的,五宗以下案件当天受理,五宗及以上案件进行预受理。
七、办理转移类登记业务涉及需提供缴交税费凭证的,预约人应先行到不动产所在区税务部门办理(免)纳税手续;办理继承登记业务的,申请人须到不动产所在区的登记机构办理。
八、3次失约的预约人将被纳入“失信名单”,3个月内无法进行网上预约。
九、网上预约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预约人开始填写预约信息前应仔细阅读理解以上内容,避免现场出现预约信息出错、申请材料不齐全、纳税手续未完善等不利于办理后续登记业务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