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申请免考报名时间:考生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17年1月23日9时至2月10日17时,到各市、区招考办报送免考材料的时间为2017年2月13日至3月8日。
6. 申请毕业报名时间:具体时间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或“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www.lnzsks.com)查询。
五、考试规定
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除携带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圆规、三角板和无封套橡皮等考试必需用品外,不要将其他非考试物品带入考场座位,非考试物品都应摆放在监考员指定位置。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迟到十五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方可退场。除数学科目外,其他有特殊计算要求的考试科目可携带没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报考机电一体化工程、工业工程等有制图、绘图内容的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课考试,可携带制图仪器和绘图工具。考生要将答题卡中“考生笔迹确认部分”相关内容按要求认真、完整地抄写在卡中规定区域内,如未按要求填写,该科考试成绩无效。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对违纪考生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通知成绩
登分工作结束后,考生可自愿通过以下方式查询考试成绩。中国联通和小灵通用户可拨打16898555;中国电信用户可拨打16816789;中国移动和铁通用户可拨打961388;也可以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www.lnzsks.com)中的查询中心查询或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议,可在每次考试公布成绩之日起一周内,持准考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到当地市招考办(大连到大连市教育局考试中心)报名申请分数复核。
七、报考费用
考生报考理论课每科报名费45元(辽价函【2015】024号)。报考实践技能考核科目,每科交报名费5元。实践环节考核费用,考核前按主考学校和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核收。办理申请免考和申请毕业的收费标准按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发布全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辽财综 [2003]478号)中确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即自考免考审定费为30元/生,自考毕业生审定费为50元/生。
八、其他
考生报名、考试往返路费、食宿费由个人自理。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发【1982】170号文件规定,考生报名和考试当天(包括往返必需天数)由单位给假,不扣工资,不影响评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