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教务处:jwc.lcu.edu.cn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省有关高等教育发展的规划、政策规章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思想、发展规划及校党委、校行政的决议决定,负责拟定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规章和质量保障体系并组织实施。
2.拟定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方案和教学、专业、课程评估体系并组织实施。
3.编制校历、教学执行计划、课程总表和教学规程,负责学籍与注册管理、教学检查、督导和教室调度工作,保持教学秩序稳定。
4.拟定学籍管理办法,实施对学生的学籍管理和毕业、学位资格审查;负责对外合作办学中的人才培养模式与专业教学计划承接及为在校生提供学业成绩证明等工作。
5.负责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建立体现师德师风、教学能力和育人水平的专家、同行和学生评教、教学督导制度并组织实施。
6.负责实践教学的督导与考核、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的管理,负责全校语言文字工作。
7.负责全校各类本专科课程、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考试的组织、协调管理和考风建设。
8.负责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特色专业、精品课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验区、教学团队、教学名师)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9.组织教学竞赛活动和督促、检查各学院(部)开展教研活动。
10.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大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
11.负责编制教材建设规划,国家、省、校级规划教材的评审、推荐、出版资助工作,组织审核教学选用教材的质量。
12.组织专业认证、专业评估分类、新上专业的审核。
13.组织各学院(部)教学工作年度目标考核、教学业绩量化办法的拟定与教学经费的使用监管工作。
14.负责建立学校教学质量和学科专业、课程水平质量监控与评估报告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教学信息的统计上报、档案立卷移交工作;受理归口本部门的信访、投诉工作。
15.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