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大学教务处:222.195.242.236

信息来源:教育网址 作者:考试网址 发布时间:2016-11-19 10:40:49



 青岛理工大学教务处:222.195.242.236

青岛理工大学教务处职责范围
 
教务处是负责全校教学研究和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教育法规,认真落实教育部与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与要求,执行学校的有关规定。 
二、 了解和掌握现代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和特点,学习和研究新形势下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的规律与机制不断更新教育思想观念,认真制定教育教学改革实施方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教学改革的步伐。 
三、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学校实际,提出专业设置和调整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专业论证、申报工作参与学校有关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部分规划的制定。 
四、 制定教学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贯彻执行。 
五、 组织各教学单位制定全校全日制本、专科教学计划及各门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文件并负责审定和组织实施;拟定各年度、各学期教学工作要点;负责对全校教学工作的宏观指导、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
六、 组织各教学单位制定课程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优秀课程、精品课程评选工作。 
七、 组织制定全校教材建设规划和优秀教材的评选工作;组织教材、讲义、教学参考书的编写、定购、印刷和供应工作 
八、 组织教学过程的实施,进行全面的教学质量管理;负责全校全日制本、专科各教学环节教学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评估工作,研究分析教学质量状况,提出提高教学质量的建议与措施。 
九、 组织校内各类教学奖项的评选工作;组织申报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十、 组织各学院制定各专业实习、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计划和指导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审定各教学单位教学实验室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组织制定全校教学实验设备计划;参与组织实验室评估;组织申报并协助各学院做好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和发放工作;进修生的接受与教学安排;会同各学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确定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协助招生与就业办公室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十二、组织全校全日制本、专科课程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外语专业四(八)级考试、专升本考试。 
十三、负责组织全校排课及教室调度使用工作。 
十四、结合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实际,组织评审确立校级教学研究课题,组织申报省(部)级以上课题。 
十五、组织全校教学工作会议,交流教学工作经验及全校教育科学研究报告会与讨论会。
十六、加强与各兄弟院校的联系和协作,学习各兄弟院校的经验。
十七、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