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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管理科
1、根据校党政工作要点制定校学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建立和完善各项学生管理制度,并进行督促、检查和落实。
3、做好学生安全稳定及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并及时汇总学生思想动态,向上级汇报。
4、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符合学生特点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5、负责组织院学生工作测评考核评优工作。
6、负责辅导员队伍培训、管理、考核评优工作,专兼职辅导员的培训、指导,组织辅导员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定期召开学生工作理论研讨会。
7、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和各级各类集体及个人的评奖评优工作。
8、负责各类表彰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负责开学典礼的组织工作。
9、加强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和校风、学风建设,教育、处理违法违纪学生。
10、负责学生工作信息的收集、分析、汇总,编印《学生手册》。
11、完成校、处(部)布置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317室,电话:025-85811518。
(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负责全校各项学生资助制度的制定、完善和实施,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体系。
2、负责上级单位各类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及时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有关材料。
3、负责各类社会性质资助款的评定、审核和发放工作,加强与基金会、企业和个人的沟通、交流以及信息和资料的报送工作,积极联系和争取各类社会资助。
4、负责各类助学金的颁发仪式及签约仪式的组织工作。
5、负责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数据库,并做好数据库的动态管理工作,配合学院做好临时困难补助发放工作。
6、负责全校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和受理工作,负责与贷款银行和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沟通、接洽、联系和协调工作,按要求将有关贷款数据及时上报,并做好学生诚信还贷和贷款的催缴工作。
7、做好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每年一度的学生资助绩效评价工作。
8、负责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的解释和办理工作。
9、指导爱心社团开展相关活动。
10、负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页的更新与维护。
11、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317室,电话:025-85811101。
(三)国防教育科(军事理论课教研室挂靠)
1、负责组织开展全校师生员工的国防教育活动。
2、负责军事课课程和军事理论课教研室的建设,组织开展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军事理论教学工作。
3、负责复员、转业军人和预备役兵员的登记、统计、上报工作。
4、负责大学生兵员征集和退伍兵的复学、安置工作。
5、负责学校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和“军民共建”工作。
6、负责学校的人民防空工作,对人防工事及其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
7、负责落实平时国防动员准备工作,在国家发布动员令后,完成规定的动员任务。
8、完成上级军事机关和党委、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317室,电话:025-8581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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